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药品的区别

发布:CELERGEN喜瑞仕    时间:2024-06-14

你知道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以及药品的区别吗?目前国家市监局对食品的分类管理主要分为:普通食品和特殊食品,而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则属于特殊食品。但仍然有许多人分不清这几种食品和药品的区别,其实,它们的用途、功能等都不尽相同。

类别

概念

普通食品

可供人们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

保健食品

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适于特定人群食用,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特医食品

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药品

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是一种特殊膳食用食品。

 

类别

产品用途

普通食品

为人体提供能量和营养成分,维持人体正常新陈代谢。

保健食品

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强调产品具有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

特医食品

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为患者的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

药品

主要用于预防、诊断及治疗疾病。

 

类别

配方特点

普通食品

具有应当的营养物质,无毒无害。

保健食品

1. 含有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在规定的每日用量下不对人体产生任何毒副作用。

2. 普通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两用物质)等均可用于保健食品。

特医食品

1. 普通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两用物质)等均可用于保健食品。

2. 配方设计符合GB25596/GB29922的相关规定,不得添加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药品

富含有活性成分,允许在规定用量下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类别

使用方法

用量

普通食品

仅口服

无规定食用量

保健食品

仅口服

明确规定每日食用量

特医食品

口服或管饲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药品

多种使用途径,包括口服、注射、涂抹等。

有用量限定,遵医嘱

 

类别

形态(剂型)

普通食品

符合各种普通食品应有的形态,例如糖果、巧克力、饮料、糕点等。

保健食品

常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也包括部分普通食品形态,如饮料、糕点、糖果等。

特医食品

与普通食品相似,目前常见的形态几乎为粉态、液态。

药品

片剂、胶囊、注射剂、丸剂、外用涂剂、外用膏剂等。

 

类别

管理方式

法规

普通食品

无产品注册或备案要求

保健食品

注册或备案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特医食品

注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

注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类别

标签声称

普通食品

1. 当产品中某些营养成分的含量水平达到GB 28050要求时,允许对该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或功能声称,声称用语需符合标准要求;

2. 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保健食品

1. 标识获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补充维生素C等;

2.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特医食品

I. 阐明产品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根据产品类别注明适宜人群或使用的特殊医学状况;

II. 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药品

需标注该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普通食品

保健食品

特医食品

可否进行保健功能声称?

可以预防或治疗疾病吗?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产品主要用途是提供能量和营养素吗?

除口服外,还有其他食用途径吗?

有,仅管饲

是否有适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要求?

是否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可以使用药食两用物质吗?

可以

可以

不可以

是否允许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